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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从次贷危机看我国证券业发展
中研网讯
国际金融业高度重视
次贷危机引起了发达国家的关注和重视,八国集团(G8)委托金融稳定论坛(Financial Stability Forum,FSF)全面诊断引发次贷危机的原因、找准值得监管部门注意的缺失、提出强化监管的政策建议。金融稳定论坛(FSF)成立了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国际保监会组织(IAIS)、国际金融系统委员会(CGFS)、国际支付清算委员会(CPSS)、联合论坛(the Joint Forum)、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B)、国际清算银行(BI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及其他权威金融机构组成的工作小组,跟踪和协调各国政府的有关行动,提供各种政策建议。
为应对次贷危机,国际证监会组织也先后成立了技术委员会主席工作小组系统分析次贷危机,2008年5月28日发布《次贷危机报告》,阐述了次贷危机的原因、启示和建议;同时,成立技术委员会主席信用评级工作小组,研究信用评级制度改革,发布《信用评级机构在结构产品市场中的定位》,阐述了信用评级机构在结构产品市场中的定位转换和信用评级机构执业准则修订建议。2008年6月8日,国际证券业协会组织召开了第21届会员大会,全面分析了证券行业的形势、面临的挑战、次贷危机的教训和证券行业的发展方向,为发展我国证券行业提供了有力指导。
加快发展我国证券业的几点建议
纵观次贷危机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就是风险形成、风险爆发和风险扩散的过程;次贷危机中证券行业暴露的缺失,就是次贷危机爆发后,汇集、扩散和放大了次贷危机风险;国外应对次贷危机的措施,就是管理市场信心,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措施。这就要求我们应采取如下措施:
其一,把握好金融创新的力度和节奏,加快建立证券行业的自我创新体系。美国“9.11”事件后,害怕没有市场,美联储连续降息,壮大了次贷风险的资金基础;住房贷款免交所得税,夯实了次贷风险的低成本基础;住房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和少数种族倾斜,加固了次贷风险的低门槛基础;次贷可以打包出售,搭建了次贷风险的制度基础,有了生成次贷危机潜在风险的资金、成本、市场准入和运行机制。次级贷款形成后,通过次级贷款证券化,可以增加贷款主体的流动性,但同时分散了次贷风险;借助次级贷款的期货产品,可以对冲贷款主体的即期风险,也同时延迟了次贷风险。一旦次贷风险爆发,就将通过次级贷款证券及其衍生的集合产品,扩散、蔓延和延时次贷危机。这就说明,不能用风险换市场,必须把握好金融创新的力度和节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动力的产品和业务自主创新。
其二,协调好行业自律对行政监管的补充关系,进一步发挥证券行业的自我规范功能。次贷危机爆发后,证券行业害怕风险,甩卖资产,恐慌性杀跌,存在反应过度;次贷产品的杠杆机制和伞状结构,通过乘数效应和“蝴蝶效应”自我强化,加剧危机程度。这种现象容易增加政府的风险厌恶,害怕市场,管制市场。金融稳定论坛(FSF)次贷危机工作小组向G8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中期报告指出,应对次贷危机,政府关键是不要架空和妨碍市场调节机制,只是监管和约束市场失灵,调整市场激励结构和处理市场后续风险,重建市场信心,恢复金融市场活力。这就要求,始终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特别是我国资本市场面临着与成熟市场不同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基础性制度薄弱与市场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更应坚持不懈地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市场化改革,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市场化改革中的独特作用,在证券监管机关推动市场力量和中介机构在市场筛选、定位、调节供求等方面的市场化改革中,进一步发挥行业自我规范的职能,促进市场化改革和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其三,转换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定位,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的风险发现功能。次贷危机爆发后,发达市场的主要信用机构的较高信用等级产品也蒙受了巨大损失,信用评级机构暴露了独立性不够,市场的责难不断。这就要求,“不因风险怪市场”,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和投资咨询机构的风险发现和风险定价功能;在继续改善行政监管的同时,努力让市场的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组织,切实充当市场机制的重要形式,在风险防范上发挥前置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贴近行业、贴近市场、机制灵活、反应迅速的优势,统筹协调,制定执业标准、技术规范,加强培训工作,普及业务合规理念,转换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定位,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完善社会中介的风险识别、风险定价和风险预警功能,建立健全证券行业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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