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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电气
事业精神
所谓“住友事业精神”,就是以住友家祖――住友政友(1585年~1652年)遗留给后人的商业心得《文殊院旨意书》为基础,经过住友家族的先人们代代发展并得以深化的产物,其要点在1882年制定的住友家法中被首次列为条文,并于1891年汇总为住友家法中的“营业要旨”的2个条款。之后,“营业要旨”虽经若干字句修改,但内容未有任何修改,并一直传承至今。
营业要旨(引自1928制定的《住友合资公司规章》)
第一条
我住友之经营,重视信用,务求实际,以图稳步发展。
第二条
我住友之经营,随时势之变迁,计理财之得失,驰张兴衰虽有之,苟求浮利,轻举冒进,勿为之。
第一条表示住友事业精神的基本“重视信用”至关重要。换言之,就是要“始终不辜负对方的信任”。
第二条在前段明确地指出,住友作为企业,必须迅速、准确地适应社会的变化,以追求利润。决不可满足现状,要积极进取,不断谋求事业的兴盛。后段则告诫“不可追求浮利,不可轻举妄动”,重申信用和求实的重要性。“浮利”是指暂时、眼前的利益或追求轻而易举的利益,并含有悖逆道义的非法利益。
此外,住友素有“尊重人材”和“重视技术”的传统,以长期可持续的观点长年经营铜矿山事业,并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总结出“远大计划”,并且,在追求利益的同时重视公益,以贡献于国家和社会的事业为重,奉行“利人利己、公私兼顾”的信念。虽然这些并未以条文形式加以规定,但这种住友所独有的精神与“营业要旨”融为一体,至今仍在住友集团的各公司中脉脉相承。
关于“住友的历史和事业精神”,在以下网站中有详细介绍。
住友集团广报委员会(English):http://www.sumitomo.gr.jp/english/index.html
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网站:http://www.sei.co.jp/
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总公司地址
大阪市中央区北浜4-5-33(住友大厦)
创立
1897年4月
业务内容
电线电缆等的开发,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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